关于推进和落实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5-03-18   动态浏览次数:783

    多年来,学校通过校、院二级教代会的形式,发动广大教职工依法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极大地增强了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了民主管理的参与意识,推动了各项改革的深入发展。为了更好地巩固、深化和规范这项管理成果,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根据《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我校推进和落实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

    一、实行校务公开的目的意义

    通过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有利于在深化教育改革,依靠教职工办学过程中,推进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逐步完善学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广大教职工和干部投身学校建设发展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依法办学的自觉性,加强党风廉正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有利于构建和谐校园环境,推进学校改革发展。

二、推进校务公开的步骤和方法

1.校务公开的重点是校部。分管行政事务的校党政负责人根据其所承担的岗位职责每年公开述职一次,报告校务公开的内容和绩效,由校教代会组织评估。

2、学院负责人根据其所承担的岗位职责每年公开述职一次,报告院务公开的内容和绩效,由学院教代会组织评估。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选择部分学院先行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3、各级行政管理岗位就其负责的工作制定详细的公开内容、发布载体、形式、受体范围、时间、程序和渠道。处级负责人根据其所承担的岗位职责进行公开述职,每年一次;报告本部门校务公开的内容和绩效,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评估。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选择部分行政单位先行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三、校务公开的监督与评估

1、学校,各学院、各部门等单位开展校(院、部门)务公开工作要保证组织、制度和经费的落实。做好校(院、部门)务公开工作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的公开。重点检查是否按时公开,公开的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公开的项目是否齐全,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师生员工反映的合理要求是否得到采纳。

2、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体现校院二级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教代会对校务公开实施情况评估的满意度,作为对学校、学院、各部门领导的考评内容之一。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督促未按规定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单位,并提出整改意见;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校务公开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华东理工大学

                               二ΟΟ五年三月十七日

                 (华东理工大学教代会团长扩大会议2005316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