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发〔2016〕29号
本学期将于2017年1月18日结束,现将寒假安排及下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学生放假、补考、开学安排按教务处通知执行。
二、研究生补考、开学安排按研究生院通知执行,放假可参照本科生及教职工的安排,由导师、课题组决定。
三、学生放假后,各单位安排教职工开展工作研讨、业务研究或岗位培训。
四、教职工经所在学院、部处等单位认定完成研讨并切实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从?xml:namespace>2017年1月21日至2月16日安排轮休。
五、后勤人员休假由后勤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人员休假不参与学校的安排,由公司自行决定。
六、寒假期间,校、院两级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作息时间为: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奉贤校区另行安排。
七、自2017年2月17日起全体教职工正常上班,作息时间复原,各部门要严格做好考勤。
八、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