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09-06-11      访问次数: 925

一、组织编制学校的年度事业经费收支预算建议方案和决算,按程序提交审批;负责控制、监督学校综合财务预算的执行,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开支。

二、组织修订和完善校内的各类财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控措施,并对本处会计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组织、落实学校收入,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交学校,制止“小金库”和校内资金体外循环等违纪行为。

四、严格控制财务支出,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综合财务预算,统一管理,并对各类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实施有效监督和审批,杜绝资金的浪费和流失。

五、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合理调度、科学运筹学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如对外投资、入股、借贷、担保等事项的立项、调查论证、效益考核工作,协助建立健全投资项目支出签批制度,完善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七、参与审议、核定校内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施校内统一收费,监督和规范收费行为,纠正乱收费现象。

八、负责提交校内二级财务机构的设立、财会人员任免、岗位聘任、轮岗交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初步方案,受学校委托委派财会人员;负责加强财会干部、财会人员的管理,健全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和遵纪守法教育,始终保持财会队伍的良好状态。

九、对二级核算单位进行业务领导和指导,监督其遵守学校统一的财务政策,定期检查,发现问题,限期纠正。

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严格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实现电算化与网络化管理,推行会计委派制,努力促进会计核算水平的提高。

十一、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核算管理工作,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十二、制订本处财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督促、研究、布置和总结全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