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09-06-11      访问次数: 458

1)负责编制全校消防、治安、交通、户籍等管理工作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计划、目标;

2)负责制订全校消防、治安、交通、户籍等管理工作制度,并抓好督促和落实;

3)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消防安全和治安防范等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指导基层单位开展相关活动;

4)负责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外来人口的治安管理;

5)负责维护校园治安、交通和门岗秩序;

6)负责全校技防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技防、人防、物防措施;

7)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和处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政治案件;

8)负责消防器材、消防供水设施的配置、使用、维修和管理,督促和指导用户做好消防报警系统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9)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查处火灾事故;

10)开展情况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维护校园政治稳定;

11)负责办理出国、出境人员未刑事犯罪证明,办理《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12)负责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在校集体户口师生员工的户籍和居民身份证;

13)负责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4)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