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根据毛泽东主席“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决策,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在内地三线建设4所重要大学分校的决定。周恩来总理亲自批示,华东化工学院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被选为建设分院的4所大学。清华大学为“651工程”,华东化工学院为“652工程”,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分别为“653工程”和“654工程”。华东化工学院选址四川自贡黄岭创建华东化工学院四川分院,出于保密,对外简称为“652工程”。
1979年,根据国务院决定,停办四川分院,原校址改办四川化工学院(现四川理工学院)。在近15年四川分校的艰苦创业历程中,形成了“勤奋求实、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开拓创新”的黄坡岭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