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关于调整行政发文代字的通知

发布者:校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4-24浏览次数:450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调整行政发文代字的通知

                                                               校发20169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结合学校组织机构调整情况,现对行政发文代字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文代字具体如下:

单位

内行文代字

外行文代字

校长办公室

校发

华理发

校办发

华理办

校学术委员会

校术

华理术

监察处

校监

华理监

组织部

校组

华理组

宣传部

校宣

华理宣

学生工作部(处)

(武装部)

校学

华理学

校武

华理武

团委

校团

华理团

人事处

校人

华理人

教务处

校教

华理教

财务处(国资办)

校财

华理财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校科

华理科

人文社会科学处

校文

华理文

研究生院

校研

华理研

学科与专业发展规划处

校规

华理规

校友与发展联络处

校联

华理联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办公室)

校国

华理国

审计处

校审

华理审

保卫处

校保

华理保

信息化办公室

校信

华理信

实验室与装备处(安全办)

校实

华理实

基建处

校基

华理基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校采

华理采

档案馆

校档

华理档

离退休工作处

校退

华理退

后勤保障处

校后

华理后

图书馆

校图

华理图

高等教育研究所

(工程教育学系)

校高

华理高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校现

华理现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校产

华理产

金山科技园管委会

校金

华理金

国际教育学院

校国

华理国

中德工学院

(国际工程师学院)

校国

华理国

网络教育学院

校网

华理网

继续教育学院

校继

华理继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校创

华理创

备注:以信访办公室名义的外行文代字为“华理访”。

特此通知。

  

华东理工大学

 20161221

  

内发:各学院、机关部门、直属单位

华东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122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