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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节约学校行政成本,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同时优化学校资源配置,加强徐汇校区与奉贤校区的联动,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须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承办单位要周密安排,充分准备,提高会议质量和实效。
二、有校外多家单位参加的或有上级领导参加的会议要提前向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报告;有外宾参加的会议要提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告。
三、举办会议要严肃会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学校内部召开的各类会议原则上均应安排在徐汇校区、奉贤校区或金山园区,其中,需要住宿的规模会议安排在奉贤校区,未经批准一律不在学校校区之外的地方举办;在上海市外主办各类会议须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同时报校长办公室或党委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华东理工大学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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