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定点扶贫实施方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6-29浏览次数:1275

按照八部委《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12]78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直属高校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教发[2013]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定点帮扶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具体工作。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县情与华东理工大学资源禀赋结构,以智力扶贫为主旨,以人才、教育、科技、文化资源支持为载体,充分发挥科技知识和优秀人才对地方脱贫致富的核心带动作用,全力做好定点扶贫工作,推进定点扶贫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定点扶贫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定点扶贫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寻甸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

华东理工大学发挥学科优势,在国家和地方的统一部署下,结合寻甸县的“十二五”规划,鼓励专家学者结合当地客观条件,开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研究项目,为寻甸发展把脉定位,促进寻甸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二)推动人才扶贫工作

1.干部挂职锻炼。学校动员广大师生积极投身地方扶贫服务工作。在昆明市和寻甸县的支持下,积极选派优秀教师、干部、研究生到寻甸县相关单位挂职,为脱贫工作提供人才支持。

2.干部培训交流。在国家和地方的统一安排下,学校安排寻甸县干部、教师有计划地到校或在当地参加学习、培训和交流,为当地人才队伍素质的提升提供帮助。

3.学生就业实践。学校安排在校学生赴寻甸县开展暑期实践等调研活动,鼓励有志于服务西部、奉献基层的毕业生到寻甸县担任大学生村官或在基层一线服务、锻炼才干,积极鼓励学生结合专业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支持和贡献。

4.开展志愿服务。学校积极鼓励广大师生赴寻甸县开展各类志愿服务,举办讲座、开展政策法律科普卫生知识宣传活动,鼓励师生结合专业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支持和贡献。

(三)推动教育扶贫

1.开展支教、帮教活动。学校鼓励师生赴云南昆明市寻甸县各相关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制定计划、讲授课程,灵活开展各项支教、帮教活动。

2.提升教育水平。学校根据寻甸县教育情况,帮助寻甸县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步伐,支持当地教育设施及师资队伍建设,探索教育扶贫的新模式。

3.大力发展远程继续教育,帮助寻甸县建立完善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构建终身教育立交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开放灵活的远程教育为主要形式,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多功能地开展办学与服务,为推动寻甸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4.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利用学校社会学院优秀的教育资源,帮助寻甸县按照“面上拓展、线上深化、点上突破”的工作要求,积极拓展社区教育对象、社区教育资源,充分挖掘具有寻甸县地方特色的社区资源特色,拓展社区教育平台;与寻甸县共同申请各项课题研究工作,着力提升社区教育工作水平,大力推进社区教育内涵发展。

(四)推动科技扶贫工作

1.联合申请项目。学校发挥科研优势,积极联合昆明市及寻甸县,共同申请国家、部委的科技扶贫项目,促进寻甸县的资源开发水平,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扶贫发展模式。

2.推动成果转化。学校积极推动符合寻甸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研成果在当地转化,积极鼓励相关科学技术在寻甸县的普及与应用,进一步推动当地生产力的发展。

(五)推动文化扶贫工作

1.增进文化交流。学校积极组织在校师生赴寻甸县开展文化交流等活动,推动文化“到县、下乡、进村”工作,提高当地人民精神文化水平。

2.捐赠文化用品。学校积极鼓励在校师生、校友向寻甸县捐赠图书、电子教育资料,为当地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3.加强文化宣传。学校积极支持昆明市及寻甸县到校宣传特色民族文化,帮助寻甸县人民宣传当地文化,提升寻甸文化影响力。

 

四、保障机制

(一)建立联络机制。学校定点扶贫工作办公室与寻甸县扶贫办组成联合扶贫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加强日常沟通联系,推动扶贫各项工作的具体对接和开展。

(二)加强调查研究。学校组织调研团队赴寻甸县开展扶贫成果调研活动,听取扶贫挂职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扶贫项目的开展成效。

(三)政策资金保障。学校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寻甸县扶贫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将定点扶贫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规划,建立学校扶贫工作的绿色通道。

(四)及时汇报总结。学校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年度扶贫工作报告,定期向学校汇报扶贫工作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五)加强宣传嘉奖。对定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先进组织、先进个人予以及时的通报和表彰,并给与相应奖励,提高对定点扶贫工作的宣传和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