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工作职责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6-11浏览次数:1486

学校档案馆是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的常设和工作机构,它既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又是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本校档案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为此,档案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确定以下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上海市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高校档案工作的各项指示、规定,实行依法行政,依法治档。

二、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宗旨,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严格管理,全面履行档案馆存史、管理、服务的职能。

三、制定学校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建立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做好全校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档案工作检查、评比、总结、表彰工作。

五、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指导、检查、协助各部门做好预立卷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齐全、完整、规范。

六、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七、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信息咨询、利用工作,主动、有效地为学校和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八、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加快档案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建设,实现全校文件材料网上归档,网上查询功能。做好档案馆网站建设工作。

九、编写校史、党史大事记、学校组织机构沿革和领导成员、档案馆指南、全宗介绍、专题文件汇编、检索工具等。

十、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组织档案人员撰写论文,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

十一、举办档案知识、档案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档案意识,树立人人重视档案、积累档案、维护档案、利用档案的观念。

十二、加强库房科学、安全管理,做好馆藏档案的修复、销毁工作。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