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工作职责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6-11浏览次数:2859

1.学校出版社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办社方向,坚持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服务的办社宗旨。

2.学校出版社由华东理工大学主办、教育部主管,是学术性较强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出版社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接受学校及其有关部门的财务审计和监督。

3.出版社的主要任务是出版高等学校教学需要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工具书以及其他教学用书;重要任务是出版学术著作,推动高等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

4.出版社要立足本校,面向全国,主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文化教育进步服务,积极出版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需要的出版物,为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供更多的精神产品。

5.严格执行《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切实落实选题论证、重大选题备案、“书稿三审”、出版物审读、年度选题出版计划报批以及出版物档案管理等制度。

6.出版社的经营范围是出版发行各级各类学校使用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学术研究论文和专著等图书,出版发行与图书相配套的录音录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

7.出版社实行社长负责制,社长由学校聘任。出版社设立社务委员会,由正副社长、总编、党支部书记、部门工会主席等组成。社务委员会是议事机构,社长为主任委员。出版社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项目的实施经社务委员会集体讨论,社长决定,报学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