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处工作职责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6-11浏览次数:921

一、产业系统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大学科技园、上海化工区(华东理工大学基地)建设发展工作;

三、创建新公司的论证、注册、登记;

四、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立项申报;

五、各科技企业重点新产品申报、中小科技企业基金的申报、产品标准化建设的申报;

六、企业的改制工作;

七、负责学校股份权益的保值、增值收益回报、学校资产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校股权转让、评估验资、年检审计工作;

九、产业系统的数据统计工作;

十、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每年的参展工作;

十一、产业系统税收缴纳、资金返还的协调工作;

十二、学校产业工作的政策、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十三、负责董事、监事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配合协助校安全办、保卫处做好产业系统的安全工作;

十五、负责校内企业的搬迁、房屋调整使用工作;

十六、产业系统的外来劳力人员、社会聘录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七、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